【要闻】2021年度沧州市区保障房分配方案公布_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为作好我市市本级(新华区、运河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贯彻解决问题城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解散管理规范操作指导细则(试行)〉的通报》(冀建保中心〔2015〕1号)的有关规定,融合目前实物配租对象和房源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配租对象
参与本次实物配租的对象为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9日申请的城市住房确保低收入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共54户,期间1户解散,剩下53户。其中保障人口4人及4人以上家庭4户,确保人口3人家庭6户,保障人口2人家庭18户,保障人口1人家庭25户。
二、分配原则和房源情况
(一)公开发表、公平、公正原则。此次分配邀市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人员,运河、新华两区住建局有关人员参与,由沧州市渤海公证处全程公证,确保分配阳光透明。
(二)保障家庭实物配租面积不高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便利生活的原则。根据保障家庭人员情况按比例撷取相应房源,合乎配租1居室的为保障人口1人家庭25户和保障人口2人(一代人或两代人孩子不满12周岁和年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子、母女)家庭14户。1居室房源共311套,确保人口1人家庭按面积由小到大撷取房源199套,对应房屋面积30.76平方米至51.93平方米;确保人口2人(一代人或两代人孩子反感12周岁和未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子、母女)家庭对应剩余1居室房源112套,对应房屋面积51.97平方米至66.42平方米。合乎配租2居室的为确保人口2人(两代人孩子未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女、母子)家庭4户,保障人口3人家庭6户,确保人口4人及4人以上家庭4户。2居室房源共109套,保障人口2人(两代人孩子年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女、母子)家庭按面积由小到大撷取房源31套,对应房屋面积49.49平方米至52.03平方米;保障人口3人家庭从剩下2居室房源按面积由小到大截取房源47套,对应房屋面积52.18平方米至61.83平方米;保障人口4人及4人以上家庭对应剩余2居室房源31套,对应房屋面积62.04平方米至67.19平方米。房源情况如下表:

三、分配方式
本次分配采用现场抓阄的方式配租房源。
四、分配流程
(一)匹配房源。将53户家庭分为5组,分别为:4人及4人以上家庭组,3人家庭组,2人家庭组两代人(孩子年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女、母子),2人家庭组一代人或两代人(孩子反感12周岁和未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子、母女)和1人家庭组,其中1人家庭组、3人家庭组按本组中有照顾对象均分为两个批次,2人家庭组两代人(孩子年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女、母子)无照顾对象,2人家庭组一代人或两代人(孩子不满12周岁和年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子、母女)和4人及4人以上家庭组对应房源均为电梯房源,不再划分批次,共分为7个批次,即:
4人及4人以上家庭4户(可可供捕捉房源31套)
须要照顾的3人家庭5户(可可供抓取房源21套)
普通3人家庭1户(可可供捕捉房源42套)
2人家庭组两代人(孩子年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女、母子)4户(可供捕捉房源31套)
2人家庭组一代人或两代人(孩子反感12周岁和年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子、母女)14户(可供抓取房源112套)
须要照顾1人家庭8户(可供捕捉房源176套)
普通1人家庭17户(可可供抓取房源191套)
按照上述的7个批次分配房源,各组需照料家庭批次优先抓取带电梯房源,抓取完成后,本组剩余电梯房源与不电荷梯的多层住宅拆分供普通家庭抓取。
(二)抓取房源楼号后需到前台登记,发给《公租房分配(淘汰赛)确认单》。
(三)分配完结后,在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
五、分配时间和地点
分配时间:2021年12月21日(明确时间以通知单不尽相同)
分配地点: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业大厦一楼西侧大厅
六、其他规定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进入分配现场的所有人员均要测试体温并全程配戴口罩;体温低于37.3℃的严禁入场。
(二)分配结果一经现场公证确认,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三)根据分配结果,分配对象按照另行通知的时间携带《公租房分配(抽签)确认单》、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签定公租房出租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在1个月内未办理住进手续视为退出配租,不再轮候。
七、的组织保障
为保证此次分配工作顺利完成,市还乡办经研究专门成立了配建公租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高培涛同志任组长,机关纪委书记张宏霞、住房确保科科长王军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张建华、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中心主任于增军任副组长,小组成员:温双斌、吴学峰、马彦辉、张曼、葛韶晗同志,具体负责管理分配的打算、现场秩序、防疫和现场抓阄及先前分配住进等工作。
2021年12月14日
原标题:《【要闻】2021年度沧州市区保障房分配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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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区城市住房确保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为做好我市市本级(新华区、运河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切实解决问题城市住房确保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解散管理规范操作指导细则(试行)〉的通知》(冀建保中心〔2015〕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实物配租对象和房源情况,制定本方案。一、配租对象参加本次实物配租的对象为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9日申请的城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共54户,期间1户解散,剩下53户。其中保障人口4人及4人以上家庭4户,保障人口3人家庭6户,确保人口2人家庭18户,确保人口1人家庭25户。二、分配原则和房源情况(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此次分配邀请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组人员,运河、新华两区住建局有关人员参加,由沧州市渤海公证处全程公证,保证分配阳光半透明。(二)确保家庭实物配租面积不高于住房确保面积标准和便利生活的原则。根据确保家庭人员情况按比例撷取适当房源,符合配租1居室的为确保人口1人家庭25户和保障人口2人(一代人或两代人孩子反感12周岁和未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子、母女)家庭14户。1居室房源共311套,保障人口1人家庭按面积由小到大撷取房源199套,对应房屋面积30.76平方米至51.93平方米;保障人口2人(一代人或两代人孩子不满12周岁和未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子、母女)家庭对应剩余1居室房源112套,对应房屋面积51.97平方米至66.42平方米。合乎配租2居室的为保障人口2人(两代人孩子未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女、母子)家庭4户,保障人口3人家庭6户,保障人口4人及4人以上家庭4户。2居室房源共109套,保障人口2人(两代人孩子年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女、母子)家庭按面积由小到大撷取房源31套,对应房屋面积49.49平方米至52.03平方米;保障人口3人家庭从剩下2居室房源按面积由小到大撷取房源47套,对应房屋面积52.18平方米至61.83平方米;保障人口4人及4人以上家庭对应剩下2居室房源31套,对应房屋面积62.04平方米至67.19平方米。房源情况如下表:(三)照料类似家庭原则。保障人口中有65周岁以上老人、有重大疾病或残疾人员的家庭,在本组中优先分配电荷梯住宅。其中:1人家庭组必须照顾8户,2人家庭组一代人或两代人(孩子反感12周岁和年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子、母女)必须照顾7户,3人家庭组必须照顾5户,4人及4人以上家庭组需要照顾3户。三、分配方式本次分配使用现场抓阄的方式配上租房源。四、分配流程(一)给定房源。将53户家庭分成5组,分别为:4人及4人以上家庭组,3人家庭组,2人家庭组两代人(孩子未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女、母子),2人家庭组一代人或两代人(孩子不满12周岁和未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子、母女)和1人家庭组,其中1人家庭组、3人家庭组按本组中有照料对象均分成两个批次,2人家庭组两代人(孩子未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女、母子)无照料对象,2人家庭组一代人或两代人(孩子不满12周岁和未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子、母女)和4人及4人以上家庭组对应房源均为电梯房源,不再划分批次,共分为7个批次,即:4人及4人以上家庭4户(可供抓取房源31套)需照料的3人家庭5户(可可供捕捉房源21套)普通3人家庭1户(可可供捕捉房源42套)2人家庭组两代人(孩子未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女、母子)4户(可供捕捉房源31套)2人家庭组一代人或两代人(孩子不满12周岁和年满12周岁且关系为父子、母女)14户(可供抓取房源112套)须要照顾1人家庭8户(可可供捕捉房源176套)普通1人家庭17户(可可供抓取房源191套)按照上述的7个批次分配房源,各组须要照顾家庭批次优先捕捉电荷梯房源,捕捉完成后,本组剩余电梯房源与不带电梯的多层住宅拆分供普通家庭抓取。(二)捕捉房源楼号后需到前台登记,领取《公租房分配(淘汰赛)确认单》。(三)分配完结后,在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审批。五、分配时间和地点分配时间:2021年12月21日(具体时间以通知单为准)分配地点: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业大厦一楼西侧大厅六、其他规定(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转入分配现场的所有人员均要测试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体温低于37.3℃的严禁入场。(二)分配结果一经现场公证证实,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三)根据分配结果,分配对象按照另行通知的时间携带《公租房分配(抽签)证实单》、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签订公租房出租合约、办理住进手续,在1个月内未办理入住申请视作放弃配租,不再轮候。七、的组织保障为确保此次分配工作顺利完成,市安居办经研究专门成立了配建公租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高培涛同志任组长,机关纪委书记张宏霞、住房确保科科长王军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张建华、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中心主任于增军任副组长,小组成员:温双斌、吴学峰、马彦辉、张曼、葛韶晗同志,具体负责分配的准备、现场秩序、防疫和现场抓阄及后续分配入住等工作。2021年12月14日原标题:《【要闻】2021年度沧州市区保障房分配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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